洋葱快评|警队人员酒后大闹客栈,这是怎样一种症候
来源:齐鲁壹点     时间:2023-08-17 22:58:32

评论员 王学钧

这真是一则令人目瞪口呆的新闻。

近日,山西平遥某客栈负责人李女士上网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平遥县古城旅游警察大队的梁某文工作日酒后撒泼——向客栈前台索要“特殊服务”,索要不成又肆意辱骂、强行亲吻前台女员工,并对前去讨说法的李女士吐口水。


(相关资料图)

没想到,警察大队里竟还有这样的人!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梁某文在工作日饮酒,已违反既有规定。而梁某文不仅在工作日喝了酒,还跑到一家正常经营的客栈里胡作非为,实在让人无法忍受。

稍具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所谓“特殊服务”究竟是指什么。本该是好好工作的时候,一个警队人员不但喝了酒,还借着酒劲跑到辖区内的一家客栈,在自报家门之后,公然索要“特殊服务”,这已经够败德够丢人现眼的了。更离谱的是,索要“特殊服务”不成,他竟对客栈工作人员破口大骂、动手动脚。

如此寻衅滋事,明显已经违法。

鉴于梁某文的行径已引发汹汹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关部门依法对其给予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的处分,也应是一件情理之中的事。如果梁某文的行为触犯刑律,有关部门还须追究梁某文的刑事责任。

也许正因如此,在当地警方对梁某文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之后,当事人李女士并不买账。在她看来,这样的处罚太轻了。

确实,就算涉事者梁某文并没有举报者所说的那么坏,仅凭爆料视频所呈现出来的那副德行,梁某文的存在已足以令人民警察四个字蒙羞。对这样一个违法败德的人,仅仅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显然是不够的,压根儿就不应让他继续待在当地的旅游警察大队里。

好在,当地警方的后续动作还算利索。

面对舆情,当地警方8月17日发通报称,8月10日,平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梁某文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依据相关规定将其辞退。平遥县古城旅游警察大队相关责任人员因队伍管理不到位已进行问责处理。

也就是说,当地警方不仅对梁某文行政拘留5日,还把他给辞退了。另外,当地警方还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至此,事情似乎已经终结。

其实不然。这起事件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症候,事后查处不能任凭当地警方“自说自话”。上级部门应尽快介入,对当地警方严加审视,并对一些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解答:梁某文这样的人究竟是怎么混进平遥县古城旅游警察大队的?他这么胡作非为,为什么最终只是将其辞退,而不是将其开除?队伍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究竟是谁?具体是怎么对其实施问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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